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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劳动律师 | 病假、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4年2月07日

病假、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的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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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1.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含义并非指劳动者需治疗的期限,而是一段解雇保护期,是一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这里的不得解除不能理解为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即有重大过错,一样可以解雇。




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


病假

医疗期

性质

生理概念

法律概念

期限

根据病情、伤势而定

根据工作年限而定

内涵

强调劳动关系的存续

强调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联系

医疗期以病假为基础,若病假期限在医疗期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运用非过错性解雇、经济裁员解雇员工;若病假期限超过医疗期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



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的区别

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的区别

区别

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

概念

根据《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产生原因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非因工)

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因工)

认定机构

医疗期需劳动者提供医疗机构的资料,由单位认定。

停工留薪期既可以单位确认,也可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期限

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单位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待遇

医疗

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承担

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

工资

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

职工本人承担

单位承担

劳动关系的解除

医疗期内,除职工过错或协商一致外,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即医疗期满结束或医疗期内终结治疗);

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停工留薪期内,除职工过错或协商一致外,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6级,职工不愿意解除或终止,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规则

1.关于普通疾病的医疗期期限及计算规则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医疗期期限及计算规则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期限

累计计算周期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个月

5年以上

6个月

12个月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

5年-10年

9个月

15个月

10年-15年

12个月

18个月

15年-20年

18个月

24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30个月


 

小贴士

(1)劳动者如果连续休病假,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劳动者如果断断续续休病假,则可累计计算医疗期。

例:小明实际工作年限为8年,在本单位工作3年,若其患病,医疗期应为3个月,如果小明从2022年3月1日开始休病假,则其医疗期从病休第1天开始,在3月1日至9月1日之间确定,如果小明连续请病假的话,则至6月1日医疗期届满。如果小明是间断请病假的,则9月1日前小明累计病休时间达到3个月时,医疗期届满。

如果小明在3月1日至9月1日之间累计病休时间未达到3个月的,则医疗期未满,累计计算周期结束,下一计算周期仍然要从小明再次请第一次病假开始记录,享受新的医疗期,即如小明在2022年11月1日再次休病假的,则下一个医疗期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计算。


(2)医疗期按照自然日计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均包括在内。

2.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期限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待遇

1.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

1.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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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期满解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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