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乐思律师事务所

女性如何在劳动中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19年9月24日

女性如何在劳动中维护权益

 

女性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遭用人单位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据了解,番禺区法院于2011年成立广州地区唯一一家专门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至今,该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474件,但女性劳动者通过诉讼维权的仅占三成左右,远少于男性劳动者。番禺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发现,女性劳动者在特有的四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较难得到用人单位的合法保护。有用人单位在此期间通过降薪、降职、调岗等手段变相逼迫女性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

法官支招  女员工四期有保障

《劳动法》对女职工特有的四期规定了特殊保护。根据《劳动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女职工可依法向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案例:劳务派遣合同维权存风险

王某自2007年在番禺区某酒店任服务员,后升任领班,但一直以来未与该酒店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起,王某被酒店无故降职并下调工资,遂主动提出辞职,酒店遂将王某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王某不服酒店的处理,起诉要求酒店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失业救济金及补缴社保等合计10余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王某认为自己一直为酒店提供劳动,故应向该酒店主张权利,并对结果抱有较高的期待。而事实上,王某的劳动合同并不是与酒店签订,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其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与后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但是,由于王某不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坚持起诉酒店,这无论从诉讼风险、诉讼能力、证据收集及知识水平等多方面,都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法院径行判决,王某的诉讼目的将无法实现。而且,王某在诉讼时正怀有身孕,参加进一步的诉讼程序已有不便。

经过法院多番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以万余元的方案达成调解,了结了双方所有债权债务纠纷。

法官支招  认清法律关系勿草率离职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条款是否与招聘时用人单位的承诺相一致。工作内容和地点要明确,工资数额要准确,以防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此外,看清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以下必备条款: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病防护等。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经过慎重考虑,认识到双方签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切不可意气用事。如果草率离职后反悔,起诉用人单位,请求恢复原职或向单位索要更高的赔偿金,将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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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定用工模式和用工方案,提供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手册;

3.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劳动能力鉴定;

4.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参与谈判、调解;

5.提供仲裁、诉讼法律服务(仲裁、一审、二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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